公正司法为民活动情况汇报3篇(2)

公正司法为民活动情况汇报3篇(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促进执法公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第二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素质,努力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促进执法公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证律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自查情况:成立由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检查小组对2014年来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卷宗进行了全面检查,被检查的公证处公证卷宗中无一错证、假证和关系证、人情证,合格率达99.5%,基本合格率为0.5%。被检查到的律师事务所有接待咨询、解答、代书、投诉记录、出据的法律文书规范统一、收案统一、印章管理统一,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不推诿、不敷衍,做到认真办理,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要求装订援助案卷卷宗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发现不按程序办理案件、不按照收费标准规定收费的现象,目前为止未接到群众及当事人的投诉和反映情况。

1、在公证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执行出证审批制度,对重大、疑难的公证事进行集体讨论制,特别对金融部门办理农村住房抵押借款和企业收费质押借款方面,要求承办公证员进行严格审查,对有疑难问题的及时报分管领导讨论后方可出证。

2、在收费问题上,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杜绝乱收费。对个别经济确有困难需要减免公证费的当事人,都严格按审批手续由当事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承办公证员审核后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后才给予减免。发现有随意减免公证费的将由承办公证员补交。

3、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对每一件公证事项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履行了告知义务,并要求在公证卷宗中件件有谈话笔录和告知书。特别对待办理赠与和遗嘱公证的老年当事人,告知其在处理个人财产前必须慎重考虑,并仔细了解家庭成员和个人经济收入情况及居住情况后,在保障其老有所养的情况下方为其办理相关公证。

二、法律援助管理中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接待法律咨询者并给其详细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案件,严格按照申请与审查、决定,自办与督办,结案与归档等程序规范运作。

2、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管理的“四统一”原则,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3、承办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及时调查取证,运用法律知识,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整理卷宗材料,编明页码、装订规范,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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