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场”和“好政府”为大部制改革确立明确目标

“大市场”和“好政府”为大部制改革确立明确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继续把大部制改革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提出“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并且从多方面发力大部制改革,为大部制改革的两个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设定了新目标,提供了新思路。

“大市场”和“好政府”为大部制改革确立明确目标;“两个一律”自上而下为大部制改革根除体制障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自下而上为大部制改革创造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全方位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中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同时,《决定》继续把大部制改革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提出“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并且从多方面发力大部制改革,为大部制改革的两个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设定了新目标,提供了新思路。

“大市场”和“好政府”为大部制改革确立明确目标

2008年我国开始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以来,虽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为目标,但改革多以政府机构的合并与调整等“加减法”为主,虽然有利于政府机构的“精简、效能、统一”,但对于政府职能的性质没有多大改变。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于政府和市场各自职能的认识仍然模糊不清,没有改变政府职能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在我国的政府运作过程中,政府的社会管理部门权力高度集中,机构膨胀,许多应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的社会事务却由政府部门依靠行政权力来管理,造成了政府负担沉重,社会管理效率低下,并创造了滋生腐败的土壤,造成了政府的“越位”“错位”。另外,许多原本应由政府重点管理的领域和环节如资源的公平分配、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环境保护等却因措施不到位和政策执行不得力从而导致政府“缺位”。以上诸种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这就为大部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确立了明确目标,即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言之就是要实现“大市场”“好政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比“基础性作用”更具根本性,它要求政府一律退出市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所在,要求继续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求大部制改革要敢于触动政府部门的权力,让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取代政府的过度干预。把市场提高到“决定性作用”的地位和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目标,有利于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关系,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推动大部制改革从政府内部的机构加减切实转变到政府职能转变上来。总之,改革开放36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完全放手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过度干预市场都不可取,只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结合起来,使“大市场”与“好政府”二者实现有机统一,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才能推动大部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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