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小产权房须保持政策稳定

解决小产权房须保持政策稳定

摘要:小产权房问题决不能是简单的“转正”了事,甚至也不是简单的“补钱”了事,它应该通过一个顶层设计,并且设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一方面是解决增量问题,即通过卫星或者航拍等技术手段,锁定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的小产权房,对于一切违规违法的新建小产权房,必须严格拆除。

今年4月1日起,深圳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且有人将此视为解决全国小产权房问题的破冰之举,因为它给一些违法建筑“转正”,这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昨天深圳官方澄清这种消息是误解,试点工作不是为小产权房确权。

官方的解释点出两个误区:一是深圳在1992年、2004年两轮农村城市化改造后,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部转为国有,所以它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其“违法建筑”不同于其他地方普遍存在的小产权房;二是外界把深圳试点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看作小产权房“转正”,并认为这种经验可以复制、推广,这种判断也是不准确的。

小产权房可谓我国开启城镇化以来留下的顽疾之一,尽管有关部门反复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不得对小产权房予以确权登记,但始终没有能阻止许多人选择小产权房。至少目前看来,几乎所有违规者都处于获益的状态,这样就直接造成小产权房清理中遭遇重重阻力。

纵观当下小产权房的争议双方,呼吁小产权房转正的主要有三大人群:其一是拥有小产权房者,他们中既包括原始持有者,也包括中途持有者,其中也不乏一些投机客,他们可能在很早之前就掌控了一批小产权房;其二是准备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消费者,他们未必会购买那些小产权房,但他们相信小产权房入市,住宅供应量增大就会导致普通商品房价格下降;其三是一部分学者,他们不一定具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是主张放开小产权房,它既有利于房价回归,也有利于农民增收。

我们承认,放开小产权房会有一部分人因此受益,但是它也同时导致三大严重的问题。

首先,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小产权房的人数众多,但并不是每家每户都如此,一旦小产权房转正,就意味着那些违规和投机小产权房的人获得巨大收益,那些遵守规则没有修建小产权房的人,他们的利益则相对受损,这种不公平感会严重损害人们对于政府规章制度的信赖。

其次,小产权房入市造成现有商品房价格的下跌,虽然会让准备购房者高兴,但也会伤害此前购买商品房的群体。作为善意的消费者,他们不应该承受政策变化导致的房价下跌。因为根据沿袭已久的政府制度和政策,小产权房不具备直接入市的基础。不仅在法律基础上存在缺失,大量小产权房可能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它们在没有验收合格时也不能“转正”。

再次,放开小产权房会坐实政府失信于民,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国家的重大政策必须保持稳定性、连续性,不能出现颠覆性的变化,否则不但损害了人们的预期,也会对政府自身造成损害。直接放开小产权房,虽然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包括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促进房价回归,但也会制造更多的新问题。

所以,小产权房问题决不能是简单的“转正”了事,甚至也不是简单的“补钱”了事,它应该通过一个顶层设计,并且设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一方面是解决增量问题,即通过卫星或者航拍等技术手段,锁定集体土地上已建和在建的小产权房,对于一切违规违法的新建小产权房,必须严格拆除。

保证“零增量”之后,就着手另一方面,核查和解决存量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对辖区内所有小产权房进行登记核查,继而划分区块,逐个提供解决方案,最终是要统一城乡土地市场,彻底解决存量问题。这个过程需要机制的创新,比如设立小产权房的权利待定状态,用限制转让交易、政府优先赎买、利益增值共享等方式,既避免小产权房入市冲击商品房市场,也能让一部分农民分享城镇化收益,同时也能保持政府政策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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