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贴心”帮扶
积极统筹多方资源,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释法机制让群众明确曲直是非,纠错机制则使正义得到伸张。但实践中还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不少受害者、当事人,由于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而不断缠访。
针对上述情况,益阳市积极发挥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制订《涉法涉诉信访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的救助条件、范围、标准、程序等。市财政专门设立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基金,用于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此外,针对有特殊救助需求的案件,市委政法委及相关县区还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资助当事人。
家住益阳市安化县的王某就是司法救助资金的受益者。2007年9月,王某丈夫吴某在外地打工时与宁某发生纠纷,被宁某杀害。案发后,失业多年的王某不得不独立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和年迈的母亲,生活十分艰难。
事发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丧葬费等各项费用67万余元。但法院裁判却遭遇了“执行难”,王某仅拿到了5000多元的赔偿款。王某自此踏上了赴京上访之路。
益阳市委政法委了解此事后,协调法院、信访等部门,一方面督促事发地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尽早落实赔偿款项;另一方面将王某纳入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适用范围,由安化县财政、民政部门为其支付司法救助资金12.4万元,并积极争取为王某一家解决了低保和子女教育问题。一起眼看着就要“闹大”的信访危机,由于司法救助资金的到位,得到了及时化解。
“有人认为对上访人进行救助是‘花钱买平安’,容易引发‘蝴蝶效应’。”益阳市市长胡忠雄认为,“其实,只要我们‘把钱花在刀刃上’,真正将司法救助资金用在确实依法需要救助的群众身上,不但不会造成负面影响,还能在司法裁判之外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一段时间交通肇事案件信访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益阳市法院专门在交警部门设置了道路交通法庭,在案件发生第一时间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先期垫付医疗费用,确保每一名受害人得到及时医治,避免矛盾激化。同时,交通法庭还通过开展诉后跟踪服务,尤其是对那些因道路交通纠纷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及时报请党委、政府,协调民政、社保部门筹措司法救助资金。仅赫山区交通法庭就筹措资金97万,为27个事故受害家庭及时解决了生活困难。
魏旋君强调,“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基层党委、政府要明确目标,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分清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信访部门引导分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部门教育疏导和困难帮扶’的工作格局,让诉访分离的‘出口’看得见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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