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整改做得好 群众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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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任何改革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江西省社科院院长梁勇认为,社会评价是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但是不能作为评判和考核一个地方工作的唯一标准,也不能搞简单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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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廉政考核中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打破了以往考核自说自话的体内循环,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工作机制。社会评价机制运行有哪些特点?如何将考核压力转化为改革动力?怎样保证评价的客观合理?记者近日走访江西各地各部门展开调研。

社会评价低,约谈一把手

打破自说自话体内循环,党风好不好,群众来评判

日前,在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记者见到了颇有感慨的街办主任付振海,“压力好大,变化也好大!”

同样感觉压力很大的还有南昌市长郭安,作为一市之长的他更是觉得责任如山。南昌市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得分成绩靠后,还是唯一一个全年市本级存在单项指标低于60分的设区市。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为此约谈了郭安。

据了解,约谈“一把手”是江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成果运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规定,将综合各地年中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总分值30%。对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低于平均值、群众反映较多、得分在60分以下的市、县(市、区),函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解决。年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的,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据介绍,社会评价结果不是评价一个地方的唯一标准,但是可以作为评判一个地方的重要参考。郭安认为,“通过对社会评价数据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认为,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好就好在促进检查考核由体制内封闭运行向接受群众评判、由上级单向考核下级向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调查、考核结果由定性评价向量化分析的转变,改变以往检查考核“自说自话”、自我评价,考核结果“干与不干差别不大,干好干坏基本一样”的状况,形成了“廉洁不廉洁,党风好不好,群众来评判”的新机制。

4月17日,江西在新余市召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现场会,记者把采访中的感受向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如实道出,“各地基本上都说社会评价这个做法好,但普遍感觉压力大,能够坚持下去吗?”

“这种做法不是江西的原创,但江西力争有新亮点,通过去年的两次社会评价,有助于我们研判和定量分析江西各地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通过社会评价,促使各地围绕‘群众满意’这一要求,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困。”周泽民表示,省委下决心把这件事抓好。通过改进考评方式,促使各地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采访中,不少南昌市民表示,因为企业和群众意见,“一把手”被约谈,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对考评寄予很高期望。

社会评价的实际效果也是群众能够感受到的:街道更洁净,办事更便捷,服务更周到。付振海说,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以后,南昌各县区变压力为动力,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不少企业经营者向记者表示,“现在到机关办事方便多了,感觉也轻松多了。”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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