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重民之理,自觉尊重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地位
爱民才会重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究竟谁是主人,谁是“仆人”,如何认识和回答这个问题,是一个根本原则立场问题。以唯物史观或人民史观为哲学基础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和弘扬人类历史上一切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始终高扬马克思主义的民本大旗,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和国家主人地位不动摇。
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命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是父母,恩情比天大;是历史主人,地位比天大;是文明的创造者,利益比天大。因此,必须坚持国家是人民的共和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党是人民的先锋队。毛泽东高喊“人民万岁”,邓小平认定“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江泽民提出“以人民群众为本”,胡锦涛实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尊重人民群众国家主人地位上的一脉相承。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执政骨干,手中执掌大大小小的工作职权,但绝不同于官僚政客。我们手中的权力,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只能用于为民办事。如果与人民群众的仆主关系不清,甚至发生颠倒和错位,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无从谈起。
焦裕禄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还分职务高低吗?我们都是人民的勤务员”的为政准则,坚持人民群众比天大的价值取向。在兰考的日子里,焦裕禄为除“三害”,经常裤脚卷到小腿上,风里来,雨里去,一身泥水一身汗,一眼看去像个抓鱼挖藕的村民,与人民群众结下深厚的血肉之情。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增强公仆意识,坚守重民之理,就是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统一,坚持党的奋斗目标与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的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统一,定准公仆位,守住公仆份,尽好公仆责,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的好干部,让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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