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 坚守责任担当

强化责任意识 坚守责任担当

——对成都市各级党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市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和要求,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始终贯彻一个“实”字,抓就抓实,干就干成,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84.06%。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在今年1月召开的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近期,市委常委会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为落实市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本期《理论周刊》邀请部分区(市)县委,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该话题进行解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委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强化一个认识

党委要负主体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指明了方向,对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等党内规章赋予的法定职责。实践一再证明,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党委(党组)认真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好,反腐败的力度就大;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查办案件力度,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党委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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