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向污染宣战的主攻方向是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力推进污染防治。
集中抓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程。全面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方案,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政府区域治理责任。大力开展燃煤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道路及建筑施工等大气污染整治,加快“气化陕西”步伐,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关中地区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业政策。建立雾霾观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污染应急处置。
扎实推进“一河两江”清水行动。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网络,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中水回用的宣传并积极实施中水工程,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逐步恢复渭河流域水生态,保证渭河干流基本生态流量,确保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大力开展汉、丹江综合整治,加大农村生活和生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汉、丹江出境水质持续保持在Ⅱ、Ⅲ类标准内。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防止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和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全面做好43个示范县区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广示范县区有益经验。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合理调整重金属企业布局,鼓励重金属排放企业兼并重组,严格执行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金属冶炼业新增产能。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和大中城市及其近郊的重金属冶炼企业,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退出,建立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事故应急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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