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人类政治的衍生物,任何权力脱离有效监督和制衡,都易导致腐败。
标榜民主政治的美国,历史上有多位总统、政要身陷“黑金政治”丑闻,而从联邦、州到地方各级权力机关,腐败现象也一直高发。以盛产腐败州长著称的伊利诺伊州现任州长帕特里克·奎恩,目前又因涉嫌腐败在接受联邦司法调查,再引全美关注反腐话题。据盖洛普公司最新民调显示,半数以上美国受访者认为,腐败是联邦政府首要应该解决的问题。
而韩国在调查“世越号”沉船事故原因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官商勾结”腐败问题也再次引起关注。实际上,腐败与反腐败贯穿韩国的整个现代化进程之中。几乎每一任韩国总统上台时都会向国民承诺铲除腐败,但历届总统几无善终。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卢武铉等都因腐败丑闻而黯然谢幕。
目光拉回中国,从明朝的严嵩,清朝的和珅,民国时期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到现代的刘青山张子善、当代的成克杰陈良宇,腐败也一直是我们“社会”这个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常拔常长。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腐败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更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现实性难题。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还将腐败定性为“全球性威胁”。早在2003年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决定将每年12月9日确定为国际反腐败日,以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当然,各国政治体制和社会传统不同,腐败的发生、发展、表现形式也不同,因此各国在寻求适应本国的反腐之路上各有所异,但都在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与调整,不断解决权力的科学配置、阳光运行、正确行使和有效监督等问题。譬如韩国就建立了直接对总统负责的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完善预防腐败法律制度和制定实施防治腐败政策。
中国更是在从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上抓反腐倡廉工作,并且早已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体系,以及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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