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尤其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影响党的公信力。对这些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老虎”如不加惩治,将丧失民心。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庸懒散奢、推诿扯皮,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办事不公问题,对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要认真对待,染上这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苍蝇”整天在老百姓耳边“嗡嗡”叫,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因而也绝不能姑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坚持“两点论”、实行“两手抓”,反映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和愿望。
古今中外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腐败是一个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从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看,从我们党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看,解决腐败问题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需要经过长期努力。有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要经常抓,一个要长期抓,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一论述,反映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认识,也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的持久恒心。我们必须着眼长远、坚持不懈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一系列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反腐败的立足点,揭示了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分析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内外因,指出了反腐败的总体布局和方法途径。这些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拒腐防变、巩固执政地位的行动指南。(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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