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抓好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主心骨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村民自治。引导农民群众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结合村情开展“幸福村落”、“美丽乡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村民自治管理。
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盘活资源和资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逐步达到5万元以上,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发展能力。
三、主要措施
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两年为每个特困村整合资金1000万元以上,帮助解决道路、饮水、住房、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五方面实际问题。
㈠主要领导亲自挂点。市对每村安排一名市级领导挂点联系,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口帮扶。县对每个特困村明确一名副县级领导具体牵头联系。
㈡选派“第一书记”。各乡镇为每村选派一名素质好、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正科级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原则上与原工作脱钩,主抓特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发动群众,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㈢强化规划编制及项目资金整合。住建、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水电等涉农部门,要深入实地调研,会同各相关乡镇编制特困村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其中县住建局负责编制特困村村庄建设规划和危房改造规划;县国土局负责编制特困村国土整治规划;县交通局负责编制特困村组级公路建设规划;县农业局负责编制特困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县林业局负责编制特困村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县水电局负责编制特困村安全饮水规划;县发改局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指导,对各特困村所申报的项目要优先立项、审批;县财政局除在农发项目、“一事一议”项目上对各特困村予以优先安排外,对各特困村在资金安排、拨付要予以倾斜。
各专项规划及2014至2015年对4个特困村的项目资金初步计划安排情况在2014年3月10日以前完成,报送县委农办(县“三万办”)综合后,汇总编制各特困村总体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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