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京津冀产业分工合作的文章 (2)

做好京津冀产业分工合作的文章 (2)

(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可考虑从交通、人才、环境等方面入手,从而更好地整合和强化京津冀一体化发展。

第一,改善区域交通运营管理机制。可考虑设立多边交通运输管理协调机构,协调京津冀地区一体化所依赖的交通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重点协调城际客运系统、市郊通勤系统及其与地方公共交通系统之间的衔接。比如,可考虑实现北京市公交一卡通和天津市城市卡在对方城市的通用,以及在京津城际上的使用。这样,利用一张IC卡就可以实现北京—天津之间的所有交通,可以大大方便需要即到即走的城际旅客和通勤旅客。

第二,完善京津冀次区域合作机制。北京房山与保定涿州,大兴与廊坊固安,通州与廊坊香河、三河,平谷与天津蓟县、密云与承德兴隆等之间距离都在30公里左右,都位于北京对外联系的重要交通廊道上,区位十分重要,需要通过统一规划和布局,安排好空间开发次序,避免粗放无序发展对未来首都圈空间结构带来影响。

第三,完善人才科技合作机制。加强京津冀三地在人才市场、人才信息网络、人才评价、人才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北京市科技人才、信息、成果等要素向天津河北有序流动。探索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统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引才引智模式。三地通过建设科技谷等多种方式,以京津两地的大专院校、科研院为依托,共同推进项目中试、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难题攻关,强化资源共享、产学研联合体和技术开发机构共建。

第四,逐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京津冀地区生态补偿法律法规,解决京津冀生态补偿的法律地位,明确有关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偿资金筹集、运作和管理等政策,使京津冀生态补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制定京津冀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补偿的顶层设计工作。研制京津冀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补偿依据、补偿范围、补偿支付模式等。在保障补偿全覆盖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补偿。此外,还可考虑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生态补偿价值,并对生态环境的补偿标准要预留合理的调节空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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