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定不移推动新疆更好更快发展。
“好”的判断标准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既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又是经济发展的归宿。所以,发展要落实到民生改善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
“快”是速度,是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是服从于民生改善、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的增长,是保护生态环境条件下的增长,是加快南疆发展、实现区域协调的增长。
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止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以“去极端化”为目标,深入开展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
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以政治坚强为第一标准选好配强各级干部,以“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严格要求干部,加大干部多渠道交流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检查,提高执行力。(新疆社科院院长高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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