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 (2)

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 (2)

核心提示: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及省委、市委具体意见制定出台以后,区纪委及时组织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制定下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后,区纪委及时制定了《区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并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成立了2个工作专班,组织各单位自查自纠,并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春节期间公车封存、清明期间公车扫墓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分别下发 12份通知书责令整改。

三、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全员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纪委案件检查业务培训,参与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在实践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1—6月,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8件,初核案件线索2件,转立案2件,结案1件,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格按照省纪委信访信息目标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区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信访信息的管理模式,并接受了全省信访信息管理综合目标检查考核。坚持基层案件区审,指导基层纪委规范办案流程。进一步推进审理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区执行党纪政纪实施办法》(宜西纪文〔2013〕10号)。

四、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的情况报告,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视察。区监察局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行政监察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从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纠风工作这五个方面全面推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了《行政监察法》在区全面贯彻实施。

(二)构建“大督查”工作机制。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并以区委、区政府文件下发。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委督查部门牵头协调、督导部门分工负责、责任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督查工作联席会议,督查责任主体单位按职责分工上报每月工作计划,明确每月督查工作重点和牵头实施单位,由牵头单位制定详细方案,其他单位配合参与,确保督查有序、规范、高效。制定效能监察方案和征收征迁安置、重点项目建设效能监察方案,今年以来先后对征收征迁安置、2013年区政府考核重点项目、发展市场主体及控违拆违等工作开展效能监察,发督办通报5次,监察建议书2份,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三)进一步深化“企业日志”工作。在去年推行企业日志工作基础上,今年召开全区深化企业日志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日志工作的意见》(宜西纪发〔2013〕14号),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在建项目中确定30个企业或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效能监测点,建立完善重点服务、快速处置、反馈督办三项工作机制,绘制企业日志工作线路图,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收集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40个,提出可行性建议10条,帮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16个。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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