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努力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疆:努力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摘要:我们要紧紧围绕总目标,紧紧瞄准突出问题,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坚持以争取民心为出发点,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努力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 丁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这是对我们党治疆理念和治疆方略的丰富和升华,为进一步做好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紧围绕总目标,紧紧瞄准突出问题,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坚持以争取民心为出发点,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努力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社会基础。

  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并不行。要讲究辨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新疆,加强社会治理的关键就是要创新治理方式,要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在主体上注重多方参与、系统治理,在手段上注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方式上注重法治保障、依法治理,在过程上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要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组织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区域、人口全覆盖。建立大数据技术支撑的基础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和服务平台,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依法完善户籍、身份证管理,推行居住证制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新疆和内地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流出地源头管理,以流入地属地管理为主,将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社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等管理,实行依法登记,严格项目审批,防范抵御渗透。

  二、突出治理重点,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暴恐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必须做好标本兼治各项工作。面对“三期叠加”反恐维稳更为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要全面细化、强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各项措施,认真落实32条维稳措施、24条维稳硬招和“破团伙、打三非、严管理、强基础”反暴恐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一反两讲”,以“三个坚决防止”为目标,深入开展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出重手、下重拳,勇于决战决胜,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大力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突出强调依法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快出台《法治新疆建设纲要》,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和矛盾纠纷,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要自觉将新疆工作纳入全国大局,加强同内地的合作,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协同联动,综合发力,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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