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3)

经济体制改革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3)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由于政府无法掌握所有信息,以及企业和民众心理预期抵消政府政策效果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在市场失灵之外,还可能会出现政府失灵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发挥“看不见的市场之手”与“看得见的政府之手”之外的社会的积极作用。这是因为,社会也可以提供一种社会资源的分配,给市场机制提供一种补充作用。

政府必须改变治理理念,树立“还权于民”“还政于社会”的观念。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政府权力空前膨胀,包揽经济社会事务,从而导致政府与社会关系失衡,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全面萎缩,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严重窒息的局面。依据《决定》的精神,我们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总之,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并不是此消彼长、你大我小、你强我弱、你进我退的相互对立,而应该是边界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互相促进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政府、市场、社会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一致。

(作者单位:北京印刷学院)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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