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中。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慵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㈠强化领导责任。局党组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吃透政策原则,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保证活动质量。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㈡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全局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要发挥局党组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学习教育活动。
㈢严格督查指导。全程接受县第八督导组的督查和指导。另外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紧盯不放,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返工的返工,该重来的重来,防止降格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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