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解决联系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进一步宣贯鄂政发〔2013〕34号文件和省政府第364号令,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着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群众,门禁制度不人性,便民措施不健全、不科学,执行不到位;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规收费;办事程序繁琐,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面向社会和个人的服务事项信息不公开、假公开;对办事人员不理睬、不耐烦,甚至语气生硬、行为粗暴;群众咨询投诉服务热线无人接听,或接听后不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等问题。
㈢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联系服务群众到“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不能用群众语言沟通;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充分,服务落不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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