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要求为政者不仅坚持廉政,而且要达到勤政、优政、善政。落实到对干部的具体要求上,通俗地讲,就是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有些干部“出事”,不能讲没有一点客观因素,但主要是自己的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造成的
近些年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少数人“为官不为”、“懒官懒政”、“在岗不在状态”,甚至有官员私下表示“要想不出事就要少干事、不干事”。这种“不想干事、没能力干事、干不成事、担心出事”的问题困扰着干部队伍,表明一些干部的认识水平、执政理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能力与改革潮流、党和人民希望相距甚远。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腐败斗争就不能说完全达到了目的。
为什么少数干部会发出违背时代主旋律的不谐之音?我认为,主要是他们消极地、错误地总结了一些人“出事”的教训。所谓“出事”,并非指工作中的一般缺点,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工作出现较大失误,造成损失;另一种也是更多的,则指廉政方面出了大问题。“出事”的结果自然是受到追究。无论哪种情况,都不能讲与干部做工作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有些干部“出事”,不能讲没有一点客观因素,但主要是自己的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造成的。
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和“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要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包括,政绩目的:努力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做出实绩;政绩标准:以人民得到福祉、人民满意为准绳;政绩途径:在实事求是基础上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真正做到这三条,干部工作中仍然会有缺点错误,但可以不出大问题,是能够做到干成事而又不“出事”的。恰恰在这三个重要问题上,一些干部认识上不正确、实践中不恪守,或者正确的思想、行动始行而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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