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反腐惩防新政 鼓励保护实名举报行为

合肥出台反腐惩防新政 鼓励保护实名举报行为

摘要:为保障《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落实,合肥市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分为20个大项、122项具体内容,分别明确了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过去的“协办单位”明确为“责任单位”,强化了责任要求。

新闻摘要

“零容忍”惩治腐败,“无缝隙”预防腐败。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合肥市制定出台了《中共合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办法分为六大部分,着重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改革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等方面,重点阐述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既发扬了优秀成果,又借鉴了外地经验,明确了各部门的目标和任务,堪称合肥市未来几年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惩防体系的“行动指南”。

反腐“严追责”:查处用人腐败实行双向追责

违规提拔干部、买官卖官等行为严重违法违纪,《实施办法》专门设置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部分,其中重点提到了严肃查处“用人腐败”的问题。

《实施办法》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做到“五个褒奖重用、五个警醒惩戒”。坚决查处和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力量及时查核处理、严格追究问责。

“用人腐败”也涉及部分领导干部的失职问题。对此,《实施办法》强调了“双向追责”,即“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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