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聚合力”:建立具有“合肥特色”的反腐惩防体系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大背景下,这部《实施办法》可谓是“上级精神”和“合肥实际”的具体结合。据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是指导合肥市未来5年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文件。“我们确立了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断理清工作思路、继承发展合肥市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的起草思路。总的来说,《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经历了深入调研、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凝聚了各方智慧和共识,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全面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为保障《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落实,合肥市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具体分为20个大项、122项具体内容,分别明确了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过去的“协办单位”明确为“责任单位”,强化了责任要求。
《实施办法》提出了如下目标:到2017年,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具有合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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