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9)

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9)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要求,把商务“阳光工程”建设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商务工作公开力度,积极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制度完善、有效管用的“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奋力追赶、科学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继续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要求,不断优化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人、财、物、事和涉及民生的权力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抓好党内情况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规定的落实,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结果以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教情况等。

(二)深化行政审批“阳光工程建设”

一是深化审批提速。按照《县级部门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商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清理并确定权力清单,按职权分解、流程再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程序,并制定权力运行图。二是努力提高服务企业质量。根据企业特点和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做好“一企一策”服务方法,努力在“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及促进转型升级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益。三是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按照“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对已出台的惠企减负政策内容、操作办法、惠及对象等通过各种渠道全面公开,帮助企业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并在政策兑现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三)着力提升公开的质量

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出发,根据各自职能,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作进一步梳理,要结合每个事项的不同特点,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注重公开时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特殊事项根据需要实时公开,切实防止公开信息时效过期、内容陈旧等问题。

三、公开方式

以阳光工程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商务预报网为主要公开载体,局属各单位及各科室要按要求及时完善内容,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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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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