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8)

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年工作方案5篇(8)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环评中介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环评中介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问题,促进环评中介单位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促进我县环评市场更加繁荣有序。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中介机构列入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

三、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有效;

2、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有否不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行为;

4、经营活动是否完全正确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

5、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有否存在失误、过错或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治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清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于2014年12月下旬前基本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

做好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工作。根据《县社会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动员会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动员部署。本单位工作方案于9月2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

组织各环评中介机构按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并填写《县社会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登记表》、《县社会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和《县社会中介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于9月3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治理阶段

按照县统一部署,从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年检把关、信用监管、服务收费、服务效率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环评中介机构专项治理,严格规范环评中介机构主体资格,查处打击一批严重损害群众、企业利益的中介机构,有效净化环评中介市场秩序。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及进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和举报。

4、建章立制和检查总结阶段

结合我县环评中介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加强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将对环评单位的管理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批科,任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对环评中介机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环评中介机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要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实效。要加强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按照县统一部署完成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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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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