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下中央行政区(3)

京津冀一体化下中央行政区(3)

对中央行政区

建设格局的5点构想

(一)中央各部门办公楼及国家元首官邸,应当分布于中央行政广场周边,便于彼此联络。为此,中央行政广场需要足够大,足够漂亮。各部门办公楼的楼顶,坚固平坦,能够起降直升飞机。

(二)中央行政广场的地下,应当建有多层宽敞的轨道交通枢纽,既有自由上升到广场四周地面的步梯与直梯,又有安装着传输带的设卡通道,通向各部门办公楼与行政公寓区。广场地上的椭圆形中心,应当平坦空荡,便于起降直升飞机。广场周围环绕宽阔的机动车道,连通各部门办公楼的地下停车场。

(三)从外侧环绕中央各部门办公楼的部门首长官邸和行政公寓,形成环形高档廉租行政公寓区。在公寓区与办公区组成的整个环状生活工作区地面上,没有机动车道,只有步行小路,树荫如盖,鸟语花香。在生活工作区的地下,建有多层停车场和宽阔的机动车道,直通从外侧环绕行政公寓区的一环内外辅路。

(四)在一环与二环之间,建设商品房及幼儿园、中小学、图书馆、体育馆、公园、医院、餐馆、酒店、理发店、菜市场、购物超市等公共与商业服务设施。二环之外,可以适当发展物流、娱乐、休闲、观光果园和采摘农场等产业,严禁不必要的产业进入。

(五)按照中央行政区远期发展40万人口的城镇规模测算,二环以内的总用地面积应考虑为50~60平方公里。其中:中央行政广场大约用地1平方公里,行政办公生活区大约用地19平方公里,公共与商业服务区大约用地30~40平方公里。二环之外的产业区域,不划入中央行政区的建设用地范围。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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