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小城镇建设要注重环保(2)

贵州:小城镇建设要注重环保(2)

摘要:小城镇规划不能取代小城镇环境规划,小城镇环境规划主要是考虑环保决策在时间、空间上的具体安排,通过环境规划手段来促进小城镇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在制定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同时,应将环境规划列入小城镇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

企业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在对小城镇企业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小城镇工业园区合理规划,服务设施布局以及结构调整,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等措施,确保环境规划在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落实,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小城镇与农村是联结在一起的,因此要通过对农业环境的污染调查和评价,了解土壤污染、退化现状及农业用水水质、小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水质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要因地制宜设计好农、田、水、电、路网及防护林、风景林系统,制订出实施计划、节能、发展农村新能源、保护植被、发展生态农业和观赏农业。

生态建设规划。要以生态理论为指导,进行小城镇(包括周边农业新村)环境建设,包括生活区、服务区、工业区的布局、绿化建设、小城镇控制规划、结构等。要使小城镇集科教、文化、工业、生活服务、经贸、游乐为一体。

小城镇规划要由县、乡镇来组织和实施。各级政府同上级环保部门、专门规划设计院(室)共同编制环境规划。各级政府必须将小城镇环境规划列为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组织实施。环保部门要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环境规划的顺利制定和实施。各级政府制定的城镇建设规划要与环境规划同步实施,以保证经济社会建设和环保工作同步发展。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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