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代中国决策体制存在的弊端,万里在1986年提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三大推动了中国决策科学的研究。随后,多数学人注意到了中国决策体制沿着民主化、科学化路径变革的情况。但决策体制变迁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变化没有引起学界的注意,其中包括决策协商化。至今还没有人对协商决策的重要价值、协商决策的中国实践、当代中国协商决策的路径和平台等重大问题进行探讨。本文尝试就此进行分析。
一、协商决策的重要价值
商务印书馆2011年发行的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关于协商的定义是“共同商量以便取得一致意见”。协商对应的英文单词是deliberate,意为商讨、辩论。由此不难看出协商决策是指通过商量的方式决定策略的过程。从这一意义上看,协商决策是对独断式决策的超越,奉行的是利益主体者的商议式决策。实行协商决策对于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学术意义。
协商决策是决策民主化的重要表现。决策民主化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决策体制变革的重要方向。从一定意义上说,协商决策属于民主决策的重要范畴。协商决策是民主决策的重要表现,反映了民主决策的本质。协商决策能够反映多数利益攸关者的关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决策的贯彻落实。
协商决策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决策科学化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决策体制变革的重要维度。决策科学化与协商决策虽然不属于一个范畴,前者注重数理统计、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后者则注重参与人之间的商议和辩论,但是决策者根据科学数据进行决策的过程,依然需要商量、讨论甚至辩论。即使是科学论证的过程也少不了研究人员协商论争的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行协商决策有利于科学决策,也可视作科学决策链条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协商决策是中国决策变革的重要取向。中国决策体制变革正在沿着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继续前行。这是中国决策体制变革的大方向。在前进的过程中,同样不能忽略协商环节的存在,甚至要提到方向性的高度来看待协商决策。在当今文化多元态势明显、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国际局势并不太平的状态下,协商决策日益凸显出巨大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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