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3)

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3)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时代条件之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落实。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如果司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依法办案能力不强,甚至办一些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存在严重司法不公现象,那么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就会被打破,社会将失去最底线的公平正义。因此,习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社会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也才能以社会普遍的公平正义托起“中国梦”。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法院公开生效文书,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依法办事的能力如何,直接决定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程度,直接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

习总书记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他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能不能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把遵纪守法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标准,把依法行政的状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指标,唯此才能强有力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才能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当中做到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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