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9月1日出版的香港各大报纸对此高度关注,普遍认为决定表明了中央落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的坚定立场,是“一国两制”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与飞跃。舆论呼吁香港社会理性衡量、依法办事,确保普选顺利实现。
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人大常委会决定完成了香港政改“五步曲”的第二步,如果顺利走完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定程序,香港500多万合资格选民就可以第一次实现一人一票直接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实现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新跨越。人大常委会决定既是一项重大法律决定,也是一项重大政治决断,既体现了中央坚守普选须按基本法办事和行政长官人选须爱国爱港的普选底线,又表明了中央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坚定立场,有利于香港社会更好地凝聚共识,达成普选目标,走好香港政制发展的关键一步。
《大公报》社评分析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既充分照顾港人民主诉求、又完全符合国家当前发展利益的正确决策,是“一国两制”在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与飞跃。
《成报》社评指出,人大常委会按宪法作出的决定,是香港民主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决定,是“一国两制”实践里程的重要决定,也是维护香港当前和未来大局及稳定、维护香港广大居民和各国投资者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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