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正县级老领导”成钉子户应该如何看待

【案例】“正县级老领导”成钉子户应该如何看待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江西永丰现正县级“钉子户”质疑政府征地牟利

江西省永丰县将房龄只有22年的县委宿舍楼当成“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拆迁,引发“体制内”人员的质疑。

在江西省永丰县某事业单位工作的罗军,今年接到了政府安排的一项特殊任务:做丈母娘的拆迁思想工作,如果不签拆迁协议,就不能上班。

和罗军的遭遇相似,在此次县委宿舍楼的拆迁中,永丰县有多名政府工作人员因为没有完成拆迁任务,甚至被停发工资。

永丰县眼下正在强力推行的拆迁县委宿舍楼的行动,是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目立项的。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政府将县委宿舍楼纳入棚户区拆迁改造,遭到了部分公职人员尤其是退休公职人员的质疑与抵制。质疑者称:“政府无非是想把从我们手里低价征收过来的土地,再高价卖给开发商牟利。”

“公务员有义务做帮扶工作”

今年30岁左右的罗军第一次被迫做丈母娘吴珍的拆迁思想工作,是在今年3月。

罗军丈母娘的房子在永丰县县委宿舍。这是一套居住面积87.84平方米、层高约3米的房屋,是永丰县委于1992年建成的。

10多年前,罗军的丈母娘从他人手里购得了这套房屋。如今,这里住着丈母娘一家5口。

按照永丰县政府的规划,吴珍位于县委宿舍的房子,此次正好处于拆迁之列。

从2013年开始,当地的拆迁帮扶人员隔三岔五地来到吴珍家做劝说工作。不过,吴珍始终拒绝签署拆迁协议。

转变出现在今年3月。对口帮扶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吴珍的女婿罗军在永丰县某事业单位上班。

突破口最终被放在了罗军身上。“帮扶人员一天三次,坐在我女婿办公室里不走,导致他根本没办法正常上班。”吴珍回忆。

更让罗军感到压力的是,帮扶人员对他说,如果不签协议,就不能上班,还要扣工资。

吴珍最终选择了妥协。尽管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一直对拆迁持抵制情绪的吴家此后还是在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当地拆迁户眼里,这种因为房屋拆迁而导致亲属受连累的拆迁办法,叫做“株连式拆迁”。

而早在2011年3月17日,中纪委办公厅和监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8月21日,记者来到永丰县委宣传部核实情况。宣传部副部长章红霞表示,关于拆迁的具体事宜要问拆迁指挥部。

“拆迁动员要发挥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作为公职人员有义务去做帮扶工作。”永丰县下西坊区域改造建设指挥部信访组副组长聂建忠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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