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宁夏: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摘要:要加大案件查办。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专项资金、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切实以惩治的威慑力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才有风清气正,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同时,要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

要强化监督制约。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要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制约、行政问责、公共资源交易、专项资金监督、财务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要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其他各领域办事公开,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环节和岗位的监督,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土地使用管理、行政审批权运用、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要积极探索有效监督“一把手”的机制,大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制度。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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