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党建方面。努力打造“基本组织保障好、基本队伍建设好、基本活动开展好、基本制度完善好、基本保障落实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一是抓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干部职工每周五集中学习、强化党性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督促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利用七一等节日广泛开展各种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三是按照《党章》要求,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培训、政审、考察、审批、转正等各个环节。今年年初完成了一名党员的转正相关手续。
(二)机关效能和机关财务方面。一是完善了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等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相关制度,从抓制度入手,规范管理,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树立机关干部的比、学、赶、超工作意识。二是加强了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制订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物有登记,规范了财务报账程序,做了报账“三签字、四认定”,杜绝了财务支出的浪费。三是结合市委开展的“四风”问题整治活动,加强例会学习抓干部作风转变,对我局当前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着力解决为民服务效率不高和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三)优抚安置、烈士馆和殡葬管理方面。一是认真组织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我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工作正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和烈士换证工作。加大了重点优抚对象清查力度,共核减重点优抚对象185名,其中“两红”人员41人,残疾军人1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5人,“三属”对象79人,参战人员7人;三是积极推进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速度,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20处。继续在全市实行遗体免费火化,今年上半年免费火化遗体1087具。
(四)涉军维稳和退伍安置方面。我市主要涉军集体上访事件均得到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一是下岗伤残军人群体要求安排公益性岗位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已妥善安置。二是原31军135炮团退役士兵约170余人群体要求认定炮击金门参战人员,经省民政厅优抚处答复,可以认定参战人员身份,我市认真开展了身份认定、审批工作,其参战待遇均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子女约29人群体要求解决安置、社保等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全部人员均签订了息访协议。四是圆满完成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我市2012年冬共接收退役士兵196人,其中转业士官9人,荣立二等功1人,城镇退役士兵69人,农村退役士兵117人。转业士官和荣立二等功退役士兵全部安排至事业单位,其它退役士兵均按省政府文件要求实行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共发放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296.5万元。
三、廉洁自律方面
本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完全履行个人廉洁承诺,没有违反规定,从未收取他人的红包和赠送的现金,代币购物券、购物卡、贵重物品等;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不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礼仪的规定,没有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迁新居、过生日为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现象,没有参与任何赌博,认真遵守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本人从不进入私人会所。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通过学习和查摆问题,我距离中央和市委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在“四风”方面和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不足: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虽然工作从机关到基层,又从基层到机关,但主动接地气的时间少,对局机关一般干部和职工思想诉求深入沟通的还不够多,客观上形成了脱离实际的深层原因。二是缺乏工作主动性。负责日常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时,接受任务讨价还价,听取下级意见缺乏耐心甚至存在急躁情绪,作为办公室分管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时,干部职工沟通少,对下属不关心体贴,缺乏合作精神,沟通能力需要加强。三是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有时缺乏担当意识,存在好人思想,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好事快办,遇有棘手问题、突出矛盾请示汇报多。四是对待工作方法简单。学习主动性不强,欠缺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干劲,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去处理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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