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工作创新 打造莲湖检察品牌
莲湖检察院积极探索工作创新,不断打造莲湖检察品牌新亮点,新模式。
该院积极开展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创新监督模式。在环西和枣园派出所设立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驻所检察接待日制度实行后,共接受群众来访20余人,化解纠纷矛盾3起。打造出一个具有监督前置、引导取证、宣传咨询和化解矛盾多种功能的莲湖监督品牌和模式,《检察日报》专版进行了宣传报道,市检察院也转发相关信息予以推广。
促进食品药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与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会签了《关于建立莲湖区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莲湖区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和经验交流会两次,使辖区食药及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形成常态机制,省检察院给予此项工作充分肯定。
创建“检察城管共建城管执法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预防和减少城管系统职务犯罪。积极开展城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预警、调研和信息交流,防止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强化对城管执法中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进行监督制约。预防工作站在全省城管执法系统开创了先河,在全国城管标准化执法座谈会上受到与会领导和学者的高度评价。
发展志愿者团队,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依托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平台,把触角伸向社会各界相关领域,招募有志于预防职务犯罪的热心人士,组建“莲湖清风·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团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工作,已征集志愿者58人,进一步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深化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职能。于今年4月份在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室,制定了约见检察官、矫正人员投诉、控告等相关制度,检察官定时到社区矫正中心办公,负责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现已完成对131名在矫人员的考察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成立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进行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抽调18名业务骨干,分为三个小组进行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水平。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6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计评查案件51件。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执法能力
莲湖检察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集中学习、支部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坚持组织每月一次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和每周三政治学习制度,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开展以“牢记宗旨、勤政敬业、转变作风、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和“秦亡于奢”警示教育活动。把学习教育、纪律作风整顿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全院作风纪律有了明显转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继续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为宗旨,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检察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业务技能等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培训班9期100余人次。
“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转变作风,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突出创品牌效应,积极释放检察工作的正能量,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在群众中的满意度和影响力。”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如是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