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责任伦理在百年三大挑战中浴火重生(3)

中国传统责任伦理在百年三大挑战中浴火重生(3)

礼的历史传承与当代革新

从古至今,礼随着时代和空间的变迁发生变化。《礼记·曲礼》中说:“礼从宜,使从俗。”章太炎《检论·订礼俗》中说:“礼,时为大而地次之。”但礼作为责任伦理的体现者这一根本精神,在礼的沿革过程中应当说一直坚守着。

礼所凸显的责任伦理,一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二是对家庭的珍惜和尽责,三是对社会交往和各社会自组织的关心和担当,四是对国家及天下的守护和忠贞。

每个人的个体生命一旦形成,便会产生需要、倾向、热情、私见、幻想等等主观意志,这些主观意志始终受制于个体生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表明对个体生命珍惜、尊重和精心爱护的礼,因此便集中于对人的主观意志及其与社会联系的各种预期。

婴儿出生后,有三朝、满月、周岁等礼仪庆贺新生命的诞生。周岁时有“抓周”仪式。男子的成人礼是冠礼,女子的成人礼是笄礼。成人礼在人生中非常重要,它标志着自此就要承担起一个人所应承担的全部责职。《礼记·冠义》说:“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人到了老年,辛劳了几十年,要受到各种优待和礼遇。人去世时,必须举行丧礼,表达对死者的哀思。

家庭是社会由以存在的基础。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决定性因素,它使伦理性的爱具有恒定的意义。婚姻使双方组成一个人,双方抛弃自己自然的和单个的人格,它有助于消除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所说的“爱中一切倏忽即逝的、反复无常的和赤裸裸主观的因素”。敬老爱幼也是家庭生活的重要部分。家庭需要财富或资源来维系,财富或资源的取得及如何分配、使用,便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家庭中的礼仪,用以规范父子、夫妇、兄弟等家庭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晨昏定省之礼、祖先祭祀之礼、饮食之礼、婚冠之礼、飨燕之礼、庆贺之礼、居丧之礼等等,目的在于保持家庭和睦稳定及不断传承,如《礼记·礼运》所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

包括亲朋故旧在内的各种社会交往,尤其是对于各类社会自组织的联系、关心和担当,是由共同的信仰、彼此的需要而形成的复杂的联络体系。亲四方宾客之礼,为的是建立起可以使人们在众多方面相互依赖的联络方式。《荀子·非十二子》说“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目的是形成和维护社会共同的利益、可以使人们各得其所的社会秩序。

国家,在中国,从来被视为一个伦理性的实体。在近代西方霍布斯和洛克所倡导的自然主义的契约国家,卢梭、康德、费希特所倡导的道德主义的契约国家中,国家都没有积极的功能。国家只是一个警察,唯一的职责是维持秩序;它不是一个导师,不负有引导人们向善之职,那是宗教所管的事。而中国人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天下,在伦理关系上环环相扣,连为一体。“民惟邦本”,国家作为伦理性的实体,除去负责保障民众的个人权利、督促民众履行个人义务之外,还负责教化民众尤其是从君主到各级官吏。“孝、悌、忠、信”,“仁、爱、诚、敬”,“礼、义、廉、耻”,作为“国家伦理”的基本观念,规定了一个人在现实中应该怎样行动,应该禁止哪些行为。

正因为如此,国家不仅要保护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的责任伦理,而且自身要率先履行自己的责任伦理,成为履行责任伦理的示范者。孔子说:“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礼记·哀公问》)又说:“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以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安之以乐而不达于顺,犹食而不肥也。”(《礼记·礼运》)说明了礼治在伦理型国家中为何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对国家而言,包括吉礼、嘉礼、宾礼、军礼、凶礼在内的各项礼仪,不仅是宣示价值观、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教化人民特别是掌控权力的各级官吏的有效方式,而且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积极推进国际交往的重要手段。

历史早已证明,只要家庭、社会、国家这些伦理性实体继续存在,礼所表达的这些责任伦理就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传统礼仪有不少部分过于繁琐,人们在实践中早已将它们简化,有不少规定造成一部分人片面屈从,也早已一一为人们所淘汰。这是因为礼一贯所强调的是人们相互的责任,“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才是礼的本质。

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礼自身也一直在发展变化之中。今日之中国,现代、前现代、后现代并存,而基本取向则是每个人一方面自主性、独立性越来越强,另一方面又越来越为世界性联系中的巨量信息所左右;以父家长为中心的传统家庭已普遍瓦解,一夫一妻的小家庭成为主流,在市场化、契约关系冲击下,婚姻与家庭变数激增;人们的社会交往范围,在实际领域和虚拟领域都空前扩大也更不确定,各类新型的社会自组织影响已大大超过传统的社会自组织;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都面临全新的挑战。

伦理与道德、伦理与法理、法理与道德之间的歧义乃至冲突,现今超过以往任何时代,这就要求礼与礼治必须进行再创造。而革新及再创造,则应当从人们的生活实践中,从各地方、各族群的民间习俗中,吸取丰富的营养。要对现今既有的各种礼仪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在已有的基础上加以提升,并使之更加系统化、完善化。让礼和礼治成为现代国家德治与法治的得力辅弼,是当代中国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文为作者在上海市文史研究馆与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老年基金会共同举办的“中华礼仪与当代价值取向——第五届敬老崇文论坛”上的讲演节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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