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一是以市县政府为重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一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必须牢牢抓住市县依法行政这个重点不动摇,让法治建设的各项举措在基层落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二是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要突出下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把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同时,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四是以增强法律规范的可执行性为重点,推进科学立法,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要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突出湖南特色,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正管用。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全省一盘棋,形成政府法制工作合力。
(作者系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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