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甘肃: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摘要:要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有足够的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做保证,重点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办公房屋、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常开展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需求。

公共卫生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公共卫生监督作为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既是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的根本要求,更是推动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内在需求。因此,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职责。

一、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

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管理必须站在维护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上,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与人民息息相关、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公共卫生监督恰恰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任何潜在的公共卫生危机都会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显著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深化改革要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而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正是发挥政府作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责、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缺医少药的问题上,放在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的预防与控制上,相应的卫生行政管理一直停留在“办卫生”上,而不是“管卫生”上。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党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原卫生部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正式将卫生监督作为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和三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下来,强化了政府在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2009年,国家新医改方案中又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三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新一轮的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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