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2)

甘肃: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是政府的重要责任(2)

摘要:要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必须有足够的监督执法力量和执法条件做保证,重点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办公房屋、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日常开展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需求。

二、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现状

自2000年启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卫生监督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受住了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峻考验,出色地完成了各类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与医疗服务监管等各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卫生监督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当前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政府对卫生监督的功能定位认识不一。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代表政府行使国家权力,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决捍卫者。但是一直以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总是以部门文件推动改革,以部门力量领导改革,没有真正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和政府层面来定位、来设计、来谋划,致使各级政府对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认识不一、重视不一、投入不一。二是卫生计生部门对卫生监督的职责定位认识不一。多年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比较模糊。有的认为医院经营是医疗卫生工作的“主流”,卫生监督管理只是“陪衬”,有的甚至将部分医政管理工作强加给卫生监督管理,致使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行业的依法监督管理和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等由“主业”变为“副业”。三是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明显滞后。虽然各级政府在十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中给予了支持,但是与食药、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发展脚步相比还是远远滞后,特别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不一,业务用房借用或租用现象极为普遍,卫生监督人员远远达不到国家提出的配置标准,卫生监督用车未列入执法执勤用车序列,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呈现出比较尴尬的困局。有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点多面广,力不从心,生存发展举步维艰,公共卫生监管的力度、深度和细化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把卫生监督职能建设列入法律法规,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放在政府层面和医改的重要任务进行定位、设计、谋划,努力实现从原有的“公共卫生”理念,向“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大局理念转变,形成筹划和指导全局性的蓝图,才会对提高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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