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坚持群众路线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坚持群众路线

摘要:营造有助于公民参与的环境与机制。当前,一方面要培养和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塑造平等协商、民主参与的公民精神,调动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扩大公民的参与范围,促进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的法制化和程序化。

一切社会治理的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就应从走群众路线入手,强化群众参与理念,健全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使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贯穿社会治理工作的始终。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坚持群众路线的迫切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夺取政权、持续执政的法宝,也是当前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从群众中来”讲的是政策制定、议程与目标的确定要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到群众中去”讲的是政策执行、评估和修正要由群众说了算;“一切为了群众”讲的是政策执行的归宿与价值追求;“一切依靠群众”讲的是政策执行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是政策执行的动力。只有从这四个方面贯彻群众路线,才能真正使各项社会治理政策接 “地气”,增强对群众诉求的回应能力。

我国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当前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新时期呈现出一些明显的不适应,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贯彻群众路线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主体多元化发展。随着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社会形成了多元化的群众主体。群众主体的多元化反映了利益需求的多元化。面对不同甚至可能相互矛盾的利益诉求,是坚持科学判断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予以改进,还是搞政策妥协,“照顾”大多数群众意见或寻求彼此“平衡”,就成了艰难的抉择。

二是干群矛盾复杂化。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城乡统筹的步伐明显加快,利益格局调整触及深层次问题。在一些地区,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民意得不到有效表达,导致矛盾上交,境内外敌对势力以及别有用心之人不断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挑拨党群、干群关系,故意制造对立和冲突。面对客观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部分干部缺乏事前发现、事中洞察、事后解决的能力与水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是群众工作潜在问题多样化。首先是现行体制机制制约。基层党委、政府直接同群众接触,是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贯彻群众路线的主力军。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高度集中,行政职能强大,行政绩效不完备,导致政府工作重点在于经济发展,在于政绩要求。而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没有具体评价考量标准的贯彻群众路线工作常被边缘化,群众路线基础在持续冲击下不断被削弱。其次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地区对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群众路线没有正确的认识,仅仅把群众当作社会治理的工具。三是方式方法滞后。当前我国在社会治理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总体上看依然处于低端,虽然形式较为多样,但始终没有摆脱“自上而下”的群众工作格局,离平等互动的群众关系要求相差甚远,效果也日渐萎缩。这些问题和挑战加剧了社会矛盾和执政风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成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迫切要求。

 坚持群众路线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坚持走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历史实践不断证明,我党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很好地坚持群众路线。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核心内容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新局面。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本质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我们搞经济建设,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协调各方利益、加强社会治理之间寻找到最佳平衡点,才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社会治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特别是要解决好教育、养老、就业、医疗、住房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努力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增强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对国家、个人未来发展的正向预期,增强全体人民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多发的特殊历史时期,但从总体上来说,本阶段的社会矛盾仍是发展中的矛盾,是可调和的、可解决的,关键是找到化解矛盾的办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各项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核心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深化公众参与程度。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尤其是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10余年来,群众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普遍觉醒,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参与政治、民主管理的热情日渐高涨。当前,应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将部分群众对政府带有情绪化的批评指责转化为理性的意见建议,使公众真正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要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就要开辟多渠道沟通途径,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各类民间组织的作用,动员公众参与,将分散的公众意见集中起来并进行聚焦,使最终决策充分吸收广泛的公众意见。另外,还应特别重视新时代条件下互联网在公众参与方面的影响和作用。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核心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快构建现代法治社会。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来看,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尚未完全达到国家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治国是一条自上而下的路径,政府的依法行政是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观念的基本前提。各级政府务必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不断促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化,降低社会治理的难度。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坚持群众路线的思路与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社会治理的多元化趋势也日益明显,公民参与已成为社会治理的新内容。作为社会多元主体的一员,公民参与是多元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元素。我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调动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

始终坚持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党始终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保证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有效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要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就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党在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和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落实到社会治理的每个环节。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政府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但它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无人能替代。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要扮演好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角色,深入研究社会治理的规律,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加强社会治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建立健全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包括民意调查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反馈回应制度、媒体参与制度、乡村(社区)自治制度等。要想将群众路线真正贯彻落实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去,还需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推进政府绩效考评制度改革。要在现有的评价指标中增加回应性指标比重,从群众的视角来评价政府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发展成效等方面的表现,分析政府行政的公众满意度。

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中能够起到凝聚社会共识、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和促进和谐的作用。第一,社会组织在经济领域内有助于实现自律管理,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协调成本,提高社会总产出,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第二,有的社会组织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稀缺资源向社会弱势群体流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第三,社会组织能够反映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第四,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多元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民间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强、及时高效、亲近民众等特点,使其成为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营造有助于公民参与的环境与机制。当前,一方面要培养和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塑造平等协商、民主参与的公民精神,调动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公民的参与渠道,扩大公民的参与范围,促进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的法制化和程序化。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构建社会治理信息化应用平台,拓展网络问政渠道,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健全网络运行机制和规范,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构建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实现科学高效的虚拟社会管理创新。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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