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好制度培育好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和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完善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好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要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了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函询或诫勉;加大对“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管人管钱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杜绝事前不报告、不提前报告或事后不按要求报告的现象发生。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把改进作风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之中,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跟踪检查等形式,深入查找和发现一批工作不在状态、不作为、不担当、推动工作不力、现实表现与岗位职责不相适应的县处级干部,通过调整岗位、待岗学习、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用硬指标、硬杠杠坚决把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出来。积极推行跨部门交流轮岗、跨部门竞争上岗、干部定期交流轮岗,用好用活干部调任、公开遴选等各项政策,打破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类人才身份限制,顺畅干部正常流动渠道。
(作者系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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