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在(2)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所在(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集中性

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既要有程序性的民主形式,也要有能将各种程序民主统合起来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我们所讲的“集中性”,否则就如同我们看到的很多国家陷于代议制民主之下的党争民主而不能自拔。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在我国,这种统合程序民主的安排,具体体现为党的领导和议行合一。

党的领导。关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这既是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客观描述,也是比较之后的经验总结。

西方的政党政治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议会政治,因此政党在议会活动中形成,在议会内部有党团,因此政党只是利益集团性质的政治组织。和西方政党政治完全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是一盘散沙的国家的组织者,建国路线图是“建党—建军—革命—建国(国家机构)”。因此,党领导人大是历史的内生性逻辑,一种事实性存在,不能用基于西方历史的宪政主义理论来“关照”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那么,党如何来领导人大?在制度设计上,人大内部有党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主席团,党的这些组织将党的意志变为法律和政策。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里,法定程序之上的民主集中制,是认识党与人大关系的基本原则。

议行合一。议行合一是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首创,是与代议制民主下的三权分立相对立、体现民主集中制优势的制度。在我国宪法中,它主要反映在国家机构的组成原则上,国家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这一原则,确保了“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最终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相比较而言,代议制民主所鼓吹的三权分立,看似以权力之间的制衡和制约为目的,但在实践中,行政权力往往超过了立法权和司法权,而立法权和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衡则是极其有限的,甚至是有名无实的。另一方面则暴露出由于党派林立、争权夺利往往导致议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政府频繁更迭导致政策短期化、功利化等种种弊端。比如意大利二战后69年间更换了60多届政府。美国议会内的两党争斗,多次不惜让政府关门和公共生活瘫痪。英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认为,今天的西式民主制存在三个突出问题:即民主选举“游戏化”,民主运作“资本化”,民主决策“短视化”,阻碍了国家治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