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

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

核心提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坚决打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五、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二)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告;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时,应依法依规实施严格限制。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应依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消防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问题的突出区域,要按照分工职责,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拆除一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搭建物、占道停车位和限行装置,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行的难点问题。

(五)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连片、问题突出的区域,要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并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六)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行集中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六、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广泛部署动员,组织本单位“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底至11底)。各单位要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镇政府将实施暗查暗访,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专项工作领导,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统筹结合,相互推动促进。要对火灾隐患和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开展“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业人员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逃生自救技能。

(三)强化检查督导。要建立消防工作督导机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单位督导、检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镇政府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于8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方案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9月起,各单位每月22日前向安监办报送相关附件(2、3、4);12月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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