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处方药监管面临三重隐患(3)

摘要:今年以来,我国陕西、吉林等地相继曝出幼儿园违规给儿童喂食处方药事件,引发群众对处方药用药安全的担忧。记者调研发现,这两起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事件背后,实质暴露出的是我国在医疗管理、医药流通和使用领域的深层问题。如今处方药使用的规范,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话题。

 “凭处方购买”形同虚设

据当地政府通报,在这起事件中,幼儿园是“冒用其他医疗机构名义”,大量购进处方药。记者采访发现,我国有处方药须“凭处方购买”的相关规定,且属“强制性规定”,但在实际购买时,有流于形式的可能。

根据我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处方药时,只能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组织,包括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不能销售给个人;而顾客到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必须持有医师、医生开具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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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山东济南集中宣传安全用药)

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两个层面的“凭处方购药”都被打了折扣。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我国绝大多数省份药店都有“坐堂医”,“坐堂医”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方便患者买药。来买处方药的患者告知“坐堂医”,自己需要什么处方药,对方并不多问,开一张处方就能买药。这种情形非常常见,在我国各地都存在。 

“流于形式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人情关系。”一位药品监管资深人士说,有些需要长期服药的“老病号”、老领导,因为去药店买药贵,到批发企业购买便宜,经常会托人情、找关系,不用处方,就能到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买到处方药。

在北京一家医院就诊的甲状腺癌患者刘岳敏等一些受访群众还表示,有没有处方不影响买药。一些市场上供货紧缺的特殊处方药品,如人血白蛋白,零售药店根本买不到,只有托人情到生产、批发企业才能买到,医生开不开处方都没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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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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