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教训 (3)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教训 (3)

三、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采取的举措

“中等收入陷阱”的实质是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中国要解决这一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显然需要多管齐下,例如,优化投资、进出口和消费结构,以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技术创新,着力提高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等等。此外,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也是非常重要的。

1.发挥政府战略导向作用。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决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以亚洲为例,成功跨越“陷阱”的大多是政府作用明显、经济决策高度集权的国家,而那些放弃政府应有作用的,反而跌入“陷阱”不能自拔。菲律宾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经过30年快速发展,现代化水平仅次于日本。但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政治、经济体制完全照搬美国,资金和政策严重依附IMF、世界银行等外国势力。菲律宾政府作用疲弱,未曾制订明确的、长期的经济发展战略,导致经济长期衰退、社会动荡,由“亚洲典范”走向“亚洲病夫”。战后日本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官产学一体、银企相互渗透,在短短二三十年里,经济实力迅速超过英国、法国和德国。韩国政府在60年代初形成以高度集权化为特点的经济决策模式。新加坡政府在西方看来现在仍然是一个政府相对集权的国家。中国的国情和这些国家的发展经验都证明,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才能保持自身特色、跨越发展陷阱。

2. 推进城乡二元市场改革。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主要表现为土地制度、公共品供给和公共治理制度、户籍管理和相关制度的城乡分割。成功的城市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配套政策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要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在城乡户籍、农村土地产权、城乡社会保障和政府财政税收制度上要有所突破,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在深度城市化进程中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要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二元结构,近期重点抓好棚户区改造,在资金、技术和机制上确保2017年前实现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改造目标。

3.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从生产推动型向消费推动型转变,必须依赖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形成经济增长、公平分配和社会和谐的良性互动局面。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中产阶级占多数的“橄榄形”分配格局。从减贫、基本公共服务、人力资本建设、就业创业等方面入手,提高社会机会均等程度。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确定税前抵扣范围和调整累进税率,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调节力度。

4. 把改革驱动作为各项应对措施的主基调。金融危机促使全球经济秩序进行深度调整。为了抢占未来战略制高点,大国已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变革时代。我们要紧紧抓住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战略机遇,牢固树立经济增长依靠“改革驱动”、“效率驱动”的观念,以改革对接开放、对接全球化的规则和机制,提高“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和“中国模式”的影响力,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内生增长的轨道。

(作者:国家开发银行行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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