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严查“诉讼掮客”,推进司法公正

【案例】严查“诉讼掮客”,推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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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强化纪检监督 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重点,尤其要严肃查处利用司法潜规则获取不义之财以及在办案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有效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意见》还提出,调整纪检监察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与人民法院其他内设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划分,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工作切实管住管好,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组与人民法院内设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工作体制,理顺派驻纪检组与内设监察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关系,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好地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提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等方式,加强对本院重大决策的检查监督,督促本院党组及其成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努力探索派驻纪检组对同级法院党组特别是党组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监督检查、函询约谈、案件核查等方式,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意见》要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法院及广大法院干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法院和法院干警进行认真整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根治人民法院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痼疾。

严查诉讼掮客应先堵住法律“后门”

最高法的《意见》,把司法腐败中的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作为重点查处对象,这无疑是剑指司法部门的权力腐败,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假如法律的天平发生倾斜,社会就会失去公正和公平的底线,更遑论惩恶扬善。

然而,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虽然目标明确,但可能还没抓住要害。严查诉讼掮客,无论对于法院干警,或是其他社会人员,都应先堵住法律“后门”。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名言用在今天,恰是形容掮客们的真实写照。其实,“掮客”本是一个中性词。只有连接权钱交易双方的“权力掮客”,才是推动腐败蔓延的重要因素。但是,必须先有权力可以寻租的地方,才可能因之而产生“权力掮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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