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2)

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2)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讲话深刻阐明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强调民族理论政策创新要坚持增强“四个认同”的原则

“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后作出的重要判断。总起来看,主要表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的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判断,指明了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近年来对民族理论政策之所以众说纷纭,说到底就是对形势看得不清。这个总判断一锤定音,有利于把精气神凝聚到干好工作上来。干好民族工作也要开拓创新,必须从实际出发,做到既尊重我国国情和传统又不囿于历史、固步自封,既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又不照抄教条、照搬外国,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防止简单化、片面化,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要通过政策创新和完善,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四、讲话深刻阐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大基本政治制度,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

有人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照搬苏联模式,应当取消。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的历史过程,指出这一制度是对苏联模式、任何形式民族自决的摒弃,是对“大一统”而又“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超越,是我们党探索创新和深思熟虑的伟大创举,强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

这些重要论断站在政治文明史的高度,澄清了模糊认识,也给各族干部群众吃了定心丸,进一步打牢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我们要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落实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保持民族识别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既有格局稳定,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对规范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研究,进一步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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