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农业巨灾保险发展模式值得借鉴

摘要: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适合各自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和分散机制,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参与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支持下的共济分担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和社会联办的互助保险模式值得借鉴。

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但在巨灾发生风险上升、成灾率不断增长、损失程度空前加剧的情况下,我国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尚未建立,超赔危险日益严重。按照国际惯例,巨灾保险赔款一般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而我国还不到1%,这对于农业巨灾损失较为严重的我国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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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台风“威马逊”重创澄迈农业。7月20日,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驻村干部带领工作组来到受灾蕉农田地里,协助蕉农抗灾自救。)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适合各自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和分散机制,其中,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参与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支持下的共济分担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和社会联办的互助保险模式值得借鉴。

美国:政府主导参与型模式

美国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管理体系采取“私营+政府扶持”的经营体系,即联邦政府(由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负责)进行宏观调控、制定法规并提供财税补贴和政策支持,私营保险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经营。这种模式提高了农民和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联邦政府采取法律、财政、税收、再保险和紧急贷款,特别是采用农业保险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手段来分散和转移农业巨灾风险:

一是政策支持。包括高额保费和业务费用补贴、免税支持,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农业巨灾超赔损失,政府负责全额赔款,即超额赔款。

二是再保险手段。由联邦政府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即通过分保降低私营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农作物保险制度平稳运行。

三是提供紧急贷款。从1980年到1990年,参加了团体风险计划的农民通过紧急贷款计划获得了100.9亿美元的紧急贷款支持。对稳定生活,恢复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政府运用巨灾风险证券化手段,将保险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为农业灾害提供进一步的风险保障。通过发行具有特定约束条件的要求权,将其直接卖给金融投资者实现巨灾风险转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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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今年第九号台风“威马逊”给广西钦州市龙门港镇近海养殖业带来灭顶之灾,渔业损失达到13亿元之多。其中,龙门港镇的渔排遭到损毁,农户损失最高的达到1000多万元,最少的也有几十万元,损失严重。图为7月26日拍摄的龙门港镇农民陈健生被损毁的网箱。)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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