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培养全民“宪法至上”信仰

四中全会培养全民“宪法至上”信仰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大量篇幅聚焦宪法,同时宣布推出一系列旨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大举措,培养全体国民的“宪法至上”信仰。

设立国家宪法日 具体操作存在制度建构空间

《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颁行。2001年,官方确立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介绍,彼时法治仍沿用制度的“制”,核心是宣传《宪法》,但是每次宣传侧重具体的部门法宣传。

针对此次中央将法制宣传日调整为国家宪法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对中新网记者表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设立宪法日有利于将其转化为一种社会共识,推动宪法的实施、监督和保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指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在昭示执政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提升法治建设的高度和广度,营造社会全体尊宪护宪的氛围,培育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打造国家机关及其人员的宪法思维,其意义重大深远。

焦洪昌认为,当前全球很多实行法治的现代化国家都有“宪法日”,旨在培养国民对宪法的认同与忠诚,是加强对宪法敬仰和敬畏的主要方式。此次中央《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而“宪法日”这一天具体做些什么,则存在制度建构的空间。

对此,秦前红建议,可以在宪法日当天出台宪法实施的白皮书等内容,对一年来的宪法运行的成绩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对一些违反宪法的重大典型案例统一公布;国家领导人或者高层领导可以参加一些宣讲宪法、守护宪法的公共活动;探索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的多种宣传方式。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形成对官员的无形约束

《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据介绍,宪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就《决定》作出的说明中称,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表示,这一制度带有仪式性质,但其背后所透露出的是对宪法的尊重。公开宣誓、庄重承诺,意味着将言语转化为切实行动,同时明确宣誓人的违宪行为一定要受到追究。

多位专家表示,向宪法宣誓,一方面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另一方面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成为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同时,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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