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自贸区呼之欲出

亚太自贸区呼之欲出

高官会达成共识 路线图推动实施

自2010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21个成员的代表发表愿为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采取具体措施的《横滨宣言》以来,由于亚太地区经济总量不断提高,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实现亚太地区贸易一体化愿景具有了现实可能性,筹划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时机已经到来。因此,今年在北京举办的APEC首脑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此前一直停留在务虚式讨论和构想的亚太自由贸易区将以此为起点,一步步变成现实。

11月6日在北京闭幕的APEC高官会议传来消息:高官们就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达成共识。

亚太自贸区进入启动阶段

在亚太地区建立一个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并以此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及互惠互利是一个早已有之的概念。日本经济学家、一桥大学教授小岛清(Kiyoshi Kojima)最早在1966年提出了关于建立一个太平洋自由贸易区的概念。这种当时看起来有些不成熟不现实的概念,强化了已存在的区域内各经济体相互依存的意识,明确了通过合作可以增加经济利益的观点。

1994年,亚太经合组织首脑峰会提出了“茂物目标”。该目标要求亚太经合组织的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分别在2010年和2020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2012年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首脑峰会强调了“茂物目标”的重要性,认识到“亚太自由贸易区是APEC未来地区经济一体化议程中的主要环节”,并承诺促进“APEC作为亚太自由贸易区孵化器的作用”。2014年5月,在中国青岛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贸易部长会议上,各成员达成了同意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共识,同意制定《APEC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路线图》。此后,亚太自由贸易区进入筹备和启动阶段。

现在,距离“茂物目标”的时间线仅有六年时间,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必须拿出合作的精神和足够的诚意,争取早日在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具体操作计划和实施办法上形成共识,推动亚太地区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TPP无法取代亚太自贸区

在亚太地区,规模较大的区域性贸易自由化协定主要有两个,分别是筹建中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前者由美国主导,后者由东盟领导。

自从2009年美国加入TPP后,TPP的定位就不仅仅是传统的自由贸易协定了。美国不是TPP发起者,却是积极牵头联系各国加入的组织者和TPP内部规则与内容的制定者。对于美国来讲,扮演组织者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可以助推其“重返亚洲”的大战略,又可以在未来进一步在贸易领域约束及抗衡中国。

TPP的内容涉及各成员之间的关税待遇、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政策、劳工待遇、竞争政策和知识产权等方面,其中许多属于比较敏感的领域。对于一些经济体来说,接受美国为TPP制定的规则意味着巨大的挑战。比如,由于日本长期以来对其国内汽车和农产品市场实施保护策略,美日两国在汽车和农产品贸易领域存在较大分歧。美国商会亚洲区副会长塔米·奥弗比(Tami Overby)说:“美国一直在敦促日本政府为美国农产品和汽车提供一个真正的市场准入机制,但目前看来日本还没有准备好走出这大胆的一步。”与日本类似,考虑加入谈判的韩国等国也有此“苦衷”。

可见,美国主导的TPP规则中的诸多“硬”性元素和比较高的标准会让一些国内市场体量不大的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感到“难受”。而且,目前TPP与中国之间并没有联系。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缺席的情况下,即使TPP在未来启动运行,对于亚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来说也是不完整的。如果TPP本身不在规则和立意上有战略性的挑战,这个带有强烈地缘政治色彩的协定就很难取代亚太自由贸易区的角色。

相对于TPP对制定新贸易规则的重视,由东盟国家发起的RCEP则更多关注如何建立统一市场,以减少各成员经济体间的贸易成本。相比之下,RCEP更容易被经济发展程度和自身市场情况各有不同的经济体所接受。RCEP是亚太地区目前参与成员最多、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谈判,其成员包括东盟十国和与东盟签订了自贸协定的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RCEP也是对既有成熟贸易区的整合,可以扩展到亚太地区其他的国家及地区。预计2015年底,RCEP将完成谈判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某种程度上,RCEP为亚太自由贸易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可供整合的资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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