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宗旨就是全面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见,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至关重要。在依法治国总目标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些都对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实,这也是兑现邓小平当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承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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