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正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法治”正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鲜明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毫无疑问,“法治”将成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立良法以行善治,《决定》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囊括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决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体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在党内,党章有着“宪法”一样的地位,从而为一切其他党内法规的设立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十年来,党陆续颁布或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党集中清理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300件,修改42件。对外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明确规定党内法规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由中央责令改正或者予以撤销。由此,为党内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路线图。毋庸置疑,随着党内法规的日益完善,治党将更加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将更加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徒法不足以自行。《决定》强调,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如果党内法规法纪得不到有效实施,那么很快就会沦为“稻草人”,形同虚设。十八大以来,从“刑不上常委”的神话被打破到调查处置省部级以上官员达50人,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2014年7月底,近6.3万名党政官员被查处,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活动成果的深化巩固和制度升华,从派出中央巡视组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从禁止大操大办到狠抓大吃大喝,中央释放出明确信号: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不存在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事无巨细,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坚决惩处,决不手软。谁都不会置身法外,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谁都不能藐视法纪。随着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必将逐步织密一张带电的“高压网”,使全体党员心存戒尺,有所敬畏,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法治终将刻心间。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言:“规章只不过是穹窿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窿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当前,治党仍停留在“不敢”的层面,还没有达到“不能”、“不想”的境界。一部分党员对于党内法规只是敬畏,并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重要的法律它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心中”。《决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一系列“组合拳”都致力于培育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明确要求必须懂法、用法、知法、守法。如此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法治必将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内心真诚的信仰。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于一个政党也是如此。通过系统的党内法规体系管党治党是新时期对党的建设规律更为深刻、更为成熟地把握,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务实举措。让我们扎紧法律和党规党纪之笼,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铸就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单位: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