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领导干部要做依法办事的表率(2)

河南:领导干部要做依法办事的表率(2)

摘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一个重要和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执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表率。

要坚持严格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执政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一方面,它要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另一方面,它又要求党严格依法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特别是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在行使权力和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坚持依法执政原则,成为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的表率。

要心怀敬畏法律之心。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敬畏,是一种自觉的内心约束,是一种做人行事的操守,也是一种为官从政的品行。没有敬畏,就会肆意妄为,就会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滥用手中的权力,侵犯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大量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行为和现象的发生,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有直接关系。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把法律看作是时刻悬在自己头顶上的达魔克理斯剑,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旦触及了法律这条“红线”、“底线”和“高压线”,必然会遭到“电击身坏”、头破血流、身败名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的标准,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始终做到敬畏法律,依法谨慎用权。

要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矛盾风险挑战,我省广大党员干部正在落实省委提出的“三个总”的战略谋划。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更好地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重大改革做到于法有据,用法治引领和规范改革。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不断强化自己的法治观念,增强自己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成为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的表率。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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